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物权法 > 物权 > 物权的变动 > 动产物权如何设立和变更

动产物权如何设立和变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08 14:53:17 人浏览

导读:

《物权法》第23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一条规定了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何时生效的问题。在通常情况下,如果动产的权利人通过合同约定转让该动产的所有权,需要将该动产交付给另一方直接占有,该动产的所有权才发生

  《物权法》第23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一条规定了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何时生效的问题。在通常情况下,如果动产的权利人通过合同约定转让该动产的所有权,需要将该动产交付给另一方直接占有,该动产的所有权才发生转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