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卖土地量刑标准是怎样
导读:
在我们国家,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这点想必大家都是知道的。我国公民依法享有土地的试用权,并且也能根据相关规定转让土地使用权,但是如果倒卖土地,那就是属于违法行为,将会被依法追究责任,情节严重者还会被判处有期徒刑,那么倒卖土地量刑标准是怎样?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1988年4月12日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其中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土地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国家严禁以任何形式转让土地,但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对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显然是对国家土地管理制度的严重侵犯。
刑法条文
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1、客体不同。本罪侵害的是国家对土地特别是耕地进行保护的管理制度;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侵害的则是国家对土地使用权合法转让的管理制度。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非法占用耕地罪是结果犯,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侵占耕地,数量较大,造成大量耕地毁坏的行为。
3、对二者的处罚虽都采取了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的刑罚方法,但前者没有明确确定的罚金标准;而后者则采取的是倍比罚金制的方式以确定罚金的标准。
房地产登记费包括房屋登记费和土地登记费,是房地产登记部门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时,向申请人所收取的费用。
房地产登记费主要包括:
(1)总登记费。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费用,由所有权人支付。
(2)换证登记费。凡持有原产权证的,办理换证登记时,只收取换证手续费,由所有权人缴付。
(3)转移变更登记费。由承受人支付转移变更登记费。
(4)他项权利登记费。
房地产登记部门收取房地产登记费时,应当按件收取。对此,《关于规范房屋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08年04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规定,房屋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房屋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
这里所说的抵押登记费是指房屋抵押登记费,房屋抵押登记费是房屋贷款人到房管局办理住房抵押贷款手续,在办理时向房管局缴纳一定的服务费用,即抵押登记费。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倒卖土地量刑标准是怎样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土地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我国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让土地的,但是可以依法转让土地的使用权,对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将会受到严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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