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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债权质权概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22 15:50:36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证券债权质权,是指以证券债权为权利标的的质权。在本文中,法律快车的小编将为您介绍证券质权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核心内容:证券债权质权,是指以证券债权为权利标的的质权。在本文中,法律快车的小编将为您介绍证券质权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证券债权质权的含义?

  证券债权质权,是指以证券债权为权利标的的质权。所谓证券债权,是指以有价证券表彰的债权。

  二、证券债权质权的设定?

  1.票据质押?

  以票据质押的,不但当事人之间应订立质押合同,并且只有在出质人将票据交付给质权人时,质权才成立;而且应在出质的票据上背书记载“质押”的字样。以票据质押的,若在票据上未背书记载“质押”字样,则质权人的质权虽可成立,但票据出质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

  2.债券质押?

  以公司债券质押的,当事人也应在公司债券上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质权自出质人将公司债券交付给质权人时成立。若出质人与质权人未在公司债券背书记载“质押”字样,则质权人以债券所有人而非质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对于公司或者第三人有效。

  3.存款单质押?

  以存款单出质的,出质人应当将存款单交付质权人,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将存款单质押的事实通知签发该存款单的银行,由签发银行在出质的存款单上加附质押的批注,否则存款单的出质不能对抗第三人。签发银行核押后,就应对质权人负担保存款单有效的责任。

  4.仓单、提单质押?

  以仓单、提单质押的,质权自出质人将仓单、提单交付给质权人时成立。出质人与质权人未将质押的事实通知仓库保管人、承运人,否则不得以仓单、提单的出质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证券债权质权的效力

  1.证券债权质权的效力所及的标的范围

  证券债权质权也及于出质权利的从权利。但若附属于证券债权的从权利采取证券形式的,只有在从证券也交付于质权人时,证券质权的效力才可及于入质权利的从权利。?

  2.证券债权质权质权人的权利义务

  (1)质权人有留置证券的权利和保全入质证券权利的义务。

  (2)质权人有保全质权的权利。

  (3)质权人不得再将出质的证券转让或者质押。

  四、证券债权质权的实现

  只有在所担保的债权受偿期限届满未能受偿的情形下,质权人才能实现其质权。但证券债权质权的实现须有第三人的参与,即质权人须要求第三人履行证券义务。证券债权的实现,还须具备证券上所载明的兑现或者提货日期届满这一条件。

  若证券上所载明的义务履行期限也可先于债务履行期,质权人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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