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没了房子怎么分
导读:
看司法新解释如何解决众多房子分配新问题
2001年新婚姻法出台后,一方婚前购房被认定为个人财产,这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但新婚法实施已经近10年,针对新涌现的众多新情况新问题,涉及离婚的房子产权究竟怎么认定?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
“这一意见稿是对新婚姻法的细化,涉及到眼下现实生活中碰到的许多新问题。”浙联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陈钟在第一时间解读了这一征求意见稿后如此认为。
根据这份征求意见稿,在房子这个最大的财产分配上,究竟会是怎么处理的呢?
问题1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赠房,另一方有份吗? 认定为一方财产
案例:
台州人陈小姐, 80后,2007年10月结婚的她是靠父母资助全款购置的婚房。“像我们这种大学毕业后留杭的80后,如果不靠父母资助,基本上没有能力购房。”陈小姐说。
2007年11月,陈小姐父母出资购买了下城区的一套商品房,价值300万元。“这套房子全是我父母出的钱,丈夫家经济不宽裕。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时,父母把我的名字一起写入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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