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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是利好还是利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4-16 14:19:01 人浏览

导读:

关于股市很多人知道股票可以让投资者身价大涨,也可能让人一夜爆穷,所谓利好,是让估价上涨的信息,而利空则是让股价下跌的信息。股权可以进行质押,是一种很常见的方式,那质押是利好还是利空?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股市很多人知道股票可以让投资者身价大涨,也可能让人一夜爆穷,所谓利好,是让估价上涨的信息,而利空则是让股价下跌的信息。股权可以进行质押,是一种很常见的方式,那质押是利好还是利空?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质押是利好还是利空

  股权质押是利好还是利空,其实是无法直接判定的。它应该算是一个中性词。

  毕竟股权质押就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融资方式而已。举例来说明,就是A股东缺钱了,就把手上的股票作为标的物质押给B机构,然后B机构就会借钱给A股东用。而在到期的时候,A股东就需要把钱还给B机构。

  而B机构为了防止A股东还不起钱,就会和A股东约定红线。比如股价跌破预警线的话,A股东就需要补钱或补股票给B机构。

  而且基本上没有哪一家上市公司没进行过股权质押。股权质押反应的是股东的融资需求,而融资有时是好事,有时是坏事。不过如果这家上市公司本身负债率就很高的话,那么若大股东的质押率也很高的话,就很容易导致股价下跌,甚至跌破预警线却无股可加,无钱可补,进一步加剧股价下跌。

  二、股权质押生效条件

  1、股权需具有可转让性

  某种财产权利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具备一个最基本的要件:可转让性。

  2、必须签定书面股权质押合同

  我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3、必须办理出质登记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4、禁止预设流质条款

  在股权质押合同中预设流质条款,是指质权人和出质人在质押合同中约定,债权未实现时,出质的股权自动转让给质权人。

  三、股权质押登记怎么查询

  1、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7条的规定,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3)质权合同;

  (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公司股东的股权是否在登记机关重复质押,登记机关完全掌握,不需企业提交证明。

  3、查询一个公司股东的股权质押情况,需要持该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和单位介绍信到登记机关进行企业档案查询。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质押是利好还是利空”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股权质押大家有了一定了解,应该就知道,股权质押是一个中性词,并不代表一定是利好消息,也不代表是不好的消息。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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