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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转股协议怎么写才有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2-15 11:29:09 人浏览

导读:

进行债转股的主体是国家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对国有银行收不回来的不良贷款进行资产重组,将债权转化为股权的形式进行资源的优化配置,那么债转股协议怎么写才有效,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进行详细地介绍有关内容。

  进行债转股的主体是国家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对国有银行收不回来的不良贷款进行资产重组,将债权转化为股权的形式进行资源的优化配置,那么债转股协议怎么写才有效,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进行详细地介绍有关内容。

  一、债转股协议怎么写才有效

  债转股协议书的书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甲乙双方信息;

  (二)债权的确认专;

  (三)债转股后乙方的股权构成;

  (四)费用承担;

  (五)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

  (七)其他约定。

  (八)生效日期、签订地点。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日期。

债转股协议怎么写才有效

  二、债转股有什么意义

  从改革意义来说,债转股的内在含义实际上与十五大所规定的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发展多元化产权结构和国有资本实施战略性重组这些改革目标密切联系在一起,为这些改革提供了一个好的契因和条件。从发展方面看,与解决我们当前国有企业面临的许多重大难题有密切关系。债转股不意味着国家或有国家背景的金融机构把企业的烂帐认下来,而是淘汰旧的生产能力、调整产权结构、促进技术设备更新,以及在全社会的空间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等。

  三、对于债转股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债权不能用于出资

  我国新《公司法》第27条第1款规定,以债权出资不再被明令禁止,新《公司法》为这一制度预留了法律上的延展空间,留待更多的实践和立法予以填补。因此,从新《公司法》是一种开放性法律规范的角度讲,国家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债权出资这种方式作为股东,其权利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从法律规定层面上讲,债权不能直接转化为股权,因为投资形成的股权和合同形成的债权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民事法律权利。债权人是合同之债的权利人,不是企业股份的持有人。在《公司法》中没有允许债权作为出资。债权既不能直接作为货币出资,也不能代替实物及其他形式出资。

  但是,从债转股的制度本身来看,它实际上正是运用了债权和股权的根本区别。债权是一种契约性的权利,而股权是一种非契约性的权利,贷款本息作为债务,不仅债权人具有强制性的索偿权利,而且企业要将这些债务作为负债或财务费用在企业资产负债表的负债方列示,它的增加直接影响企业的利润并决定了企业是否能够持续经营。股本作为企业的资本金,股权人没有强制性的索偿权利,只在企业盈利时有分红的权利,而且股本在企业资产负债表的所有者权益中列示,它的增加不但不会影响企业的利润,而且增强了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债转股正是利用了这种区别,将债权转成股权,减少企业贷款的本息支出,增加企业的资本金,最终达到使企业扭亏的目的。

  2、有违公司法关于公司内部治理权的规定

  公司法第4条第1款明确规定:“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学者普遍认为,这是有关公司权力分配的普通规则,“原则上应该是强制性的”,就是说,“拥有股权即拥有相应的公司治理权,大股权大治理,小股权小治理”,这是公司法的一般理念。

  据此,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债权转股权后,即成为公司的股东,对公司持股或控股,并且可以通过选择管理者,派代表参加董事会、监事会等方式参与企业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亦可作为股东在股东会上直接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策划公司的经营战略,凡此种种均是其所拥有的股权的当然含义。然而,根据国家关于“债转股”工作的《意见》却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参与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其代表人(董事、监事)仅参与企业重大决策。这无疑是对股东权的扭曲,也是对公司内部治理权的异化构造。

  综上所述,债转股协议的签订受到我国2021年即将实施的《民法典》中合同部分的约束,其实只要符合合同生效的三要件即可产生法律效力。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债转股协议怎么写才有效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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