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贷:30%的首付款,咋成20%了?
导读:
市民张先生买车,付了30%首付款,然而车贷放款后,他却发现自己要付20%首付的月供。一查才知,原来是办理车贷的中介人和业务员联手,吞了一笔首付费。而嫌疑人连续7笔类似的骗局,车主都不知不觉。
莫名其妙
30%的首付款,咋成20%了?
7月13日,市民张先生到金宝二手车交易市场购车。他要求办理分期付款,销售员就将其联系方式留给了担保公司业务员。
第二天,张先生接到电话,一名自称是担保公司业务员的女子要到其家中考察。女子自称姓王,与他同来的还有一名姓李的男业务员。王某给张先生算了首付款等费用:“首付款是30%,加上担保公司收取的相关费用,共计50930元。”货车车总价105500元,30%就是31500元。同时,王某还要求张先生交上还款保证金、人身意外险、担保费等19430元。张先生当天就给了王某2万元现金。7月19日,张先生又从银行取了钱,将剩余的30930元费用交给王某。
正在张先生欢欢喜喜地开车时,却发现月供的数目有点不对劲。8月12日,业务员打电话通知张先生,他的车贷分期付款每月4100元。担保公司业务员告诉他,首付是20%,贷款88000元。张先生莫名其妙,给王某打电话询问,对方已经不接电话。
李代桃僵
签了合同,却不知多掏了钱
感觉自己被骗,8月20日,张先生打电话报警。接警后的廿里堡派出所民警经过摸排,在8月24日将“业务员”王某抓获。
而通过王某供述,8月25日民警又抓捕另一名嫌疑人———中介孙某,而这个孙某,张先生竟不知道他的存在。
民警告诉记者,中介人孙某从汽车销售员处拿到要办理车贷的客户信息,再将客户介绍给王某,帮客户做贷款。
但他们在向客户介绍费用时,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多加了一些本没有的收费项目,同时将原有收费项目价格提高。
除了这些,孙某和王某还联手,向客户谎称贷款业务都是按30%的全车购车款办理,之后再从担保公司办理首付款20%的车贷。而其中10%的首付款和多收的费用就被孙某和王某两人瓜分。
报案时张先生曾提及,他在担保合同上签字时,首付款比例和数目两处是空着的,并没有填上。到底是30%还是20%。他以为没有关系,就没往心里去。
瞒天过海
诈骗7笔,都在不知不觉中
原来王某并非是担保公司的工作人员,而是一家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她通过担保公司业务员小李办理贷款。王、孙二人觉得,自己做得“小心点”,客户一般不会去在意月供多出那么几百元,也就发现不了被骗的事实。
根据孙某交待,他收集客户信息,然后由王某去办理贷款。一般都是在担保费上多加1.5%大约1500元,手续费多加1%-2%大约2000元,GPS安装费多加四五百元,抵押费多加七八百元。另外,孙某自己还编造了一个“挂靠费”,一次收取2400元。
孙某从2011年3月份至今,总共利用此手段诈骗7次,从中抽取好处费52000元。民警调查后发现,这七次车贷,只有两次是30%的首付款,包括受骗的张先生在内,其余五次均为20%首付款。
8月31日,记者从廿里堡派出所了解到,目前王某已经被刑事拘留,孙某被依法取保候审,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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