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物权法 > 物权保护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财产损害赔偿权利人有哪些

财产损害赔偿权利人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2-12 18:47:22 人浏览

导读:

当个人的财产被他人损害的时候,财产所有人可以作为受害者要求加害方予以赔偿,但有时候受到财产损失的不一定是个人财产,有可能是集体财产,这时候这些财产所有人会聚集一起主张赔偿。那么财产损害赔偿权利人有哪些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当个人的财产被他人损害的时候,财产所有人可以作为受害者要求加害方予以赔偿,但有时候受到财产损失的不一定是个人财产,有可能是集体财产,这时候这些财产所有人会聚集一起主张赔偿。那么财产损害赔偿权利人有哪些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财产损害赔偿权利人有哪些

  赔偿权利人,又称赔偿请求权人,是指基于损害事实,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受害人。

  赔偿权利人包括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抚养义务的被抚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三个层次。其中,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理论上又称为“直接受害人”;因直接受害人伤残、死亡而蒙受生活资源损失的被抚养人以及直接受害人的近亲属,则为“间接受害人”。

财产损害赔偿权利人有哪些

  二、财产损失的范围

  (1)直接财产损失

  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是指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财产利益的损失。通常包括车辆、物品及其他有关设施的损失,还应包括现场抢救和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其中的设施一般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

  对于直接财产损失,通常适用“全部赔偿”的原则,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即折价赔偿,也就是说将被侵害的财产计算出实际减少的价值。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并根据这几个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2)间接财产损失

  所谓“间接损失”,就是可得利益的丧失,即应当得到的利益因受侵权行为的侵害而没有得到,包括人身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和财物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道路交通赔偿案件实践中经常碰到的几个常见赔偿请求项目有:停运损失、养路费、保险费、运管费、受损物品必将获得的利益等。

  三、财产损害的原则有哪些

  财产损害赔偿的基本规则,包括全部赔偿原则、财产赔偿原则、损益相抵原则、过失相抵原则和衡平原则。当遭受财产损失时,可以就财产损害赔偿方式进行选择。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财产损害赔偿权利人有哪些的信息,由上可知,赔偿权利人包括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抚养义务的被抚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