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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权和质权是同一个意思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3-10 10:16:14 人浏览

导读:

质押权和质权不是同一个意思。质押是指设定质权的法律行为,而质权则是指质权人的权利;质押是质权产生的原因,质权是质押引起的法律后果。两者之间是不同的概念,不能将其算作一个意思。

质押权和质权

  一、质押权和质权是同一个意思吗

  质押权和质权不是同一个意思

  1.质权与质押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一般情况下经常会将质押权缩写为质权,质权又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而这两种才是不同类型的质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二、质权的类型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法律规定质权一般包括两种,即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

  1.可以出质的动产范围比较宽泛,因为依法可以转让的动产均可以设定动产质权,如车辆、古董字画、珠宝首饰等,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流通的动产不得设定质权,如毒品、管制枪支等。

  2.法律规定对可以出质的权利列举的比较清晰,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1)汇票、本票、支票;

  (2)债券、存款单;

  (3)仓单、提单;

  (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6)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三、质权的生效要件是什么

  质权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质权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但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或者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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