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公租房分户后是否有居住权
导读:
民法典对公租房分户后是否有居住权没有规定,而《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公租房没有设立居住权的,公租房由承租人承租,承租人分户后,不影响公租房承租,公租房仍然由承租人承租,分户后的人不具有居住权。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配租对象选择公共租赁住房后,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与配租对象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签订前,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将租赁合同中涉及承租人责任的条款内容和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形向承租人明确说明。
第十八条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民法典中房子居住权到期的处理方式是与对方续订居住权合同或者是搬出房屋。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不可以继承公租房。只能申请继续租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城市居民的收入水平低于最低保障标准的,可以申请公租房。而公租房的所有权是归国家所有的。即公租房的所有权人不是承租人,故公租房是不能作为死者个人财产进行继承的。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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