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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公示公信原则的含义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12-08 13:39:52 人浏览

导读:

物权公示公信原则的含义是设立物权时需依法进行公示,其针对对象一般是所有物权。物权公示的效力包括公示权利、对抗力、公信力,公示可让物权得到绝对效力。

  一、物权公示公信原则的含义

  物权公示公信原则的含义是:指物权的设立或者变动必须依据法定方法的进行公示。物权公示原则是针对所有物权,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不必以公示为前提,这是公示原则的例外情况。物权公示原则包括公示原则和公信力。

  二、物权公示的效力

  它包括公示权利、对抗力、公信力三方面内容。公示在于使人知道物权权属状况,得到社会认可,使物权获得绝对的效力。对抗是指物权人可以凭借已公示的物权来排斥任何其他权利主张,以保护物权人的利益。公信在于使外界信赖这一权属状况真实、合法、有效,是公示在法律上的逻辑结果,依此而为的交易受到法律保护。公示到底具有何种法律效力,各国法律规定有所不同。法律快车提醒您,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普通的动产一经交付,便发生所有权转移的后果;不动产的转让一经办理登记手续,便发生该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的法律后果。

  三、物权公示方法

  不动产物权的公式方法为登记,而动产物权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以占有和交付作为其公示方法。所谓法律另有规定,是指以民用航空器、船舶和机动车辆为客体的物权以登记为其公示方法。占有为享有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是权利存在的外衣。所谓占有是指对于物有事实上的管领力的状态。交付是让与动产的物权的公示方法。交付与登记不同,登记可以作为不动产物权的一切变动形式的公示方法,而交付只能作为基于法律行为的让与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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