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导读: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对业主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一般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主要是对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如何行使等事项作出决定。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对业主具有约束力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必须是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据法定程序作出的,必须是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不违背公序良俗,不损害国家、公共和他人利益的决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主要对建筑区划内,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如何行使,业主的合法权益如何维护等事项作出决定,涉及许多方面。
1.召集并主持业主大会;
2.选聘和解聘小区的物业管理企业;
3.续筹并监督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和管理;
4.审议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年度工作计划、物业管理服务费的预算和决算;
5.听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
6.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七条
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业主委员会一般没有工资,具体可由业主大会决定,并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明确规定。法律快车提醒您,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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