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应该归谁所有,使用权的法律规定
导读:
农村宅基地所有权是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一般的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性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是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不可以超过标准,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等规定。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农民集体。根据法律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农村居民。《宪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了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是农村居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不能申请并取得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出卖、转让或抵押。宅基地使用权人只能用宅基地建房居住和使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具有福利性。农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基本上是无偿的。因此宅基地使用权是对集体经济组织成的照顾和优惠,具有福利性。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是:
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3.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4.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不能发生继承,房子下的宅基地归集体所有,不属于个人。但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但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法律快车提醒您,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
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由此可以看出,城镇户籍子女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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