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确认的方式
导读:
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都会发生物权的确权纠纷,人们对物的所有权归属有争议,那么物权确认的方式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因物权的归属和内容发生争议的,厉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二)被无权占有人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不能返还原物或者返还原物后仍有损失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三)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损毁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不能恢复或者恢复后仍有损失的,可请求损害赔偿。
(四)妨碍行使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
(五)有可能危及行使物权,权利人可请求消除危险。
(六)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请求损害赔偿。
物权确认是可以仲裁的。产生物权纠纷的,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确定物权,作出裁决后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四条 【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不动产物权确认
(一)确认不动产所有权的最直接办法是依据登记记载。通过登记将不动产物权的设立、转移、变更的情况向公众予以公开,使公众了解某项不动产上所形成的物权状态。
(二)区分登记的效力与合同的效力,不能机械地理解登记在所有权转移过程中的效力。对于不动产物权,登记记载是最直接确定物权所有人的方法,而非双方之间合法生效的合同,合同,仅是债权的依据,而非物权。
动产物权确认
(一)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物权确认的方式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的是,物权确认的依据可以是不动产物权的确认或者动产物权的确认,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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