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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所有权转移的标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24 12:43:34 人浏览

导读:

我们都知道,所有权人可以对自己的财产进行有权处分,不同的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标志都是不一样的。那么动产所有权转移的标志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我们都知道,所有权人可以对自己的财产进行有权处分,不同的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标志都是不一样的。那么动产所有权转移的标志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动产所有权转移的标志

  动产所有权转移的标志是动产的交付,但是有几个例外:汽车,船舶。它们虽然也是动产,但是如果不登记,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的。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交付的效力】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动产所有权转移的法条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三、动产所有权转移规则

  (一)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动产所有权转移的标志之一就是动产的交付,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动产交付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简易交付,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2、指示交付,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3、占有改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明确所有权转移能够避免很多纠纷,对于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追责也是要按照规定。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动产所有权转移的标志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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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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