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所有权的客体范围
导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矿藏、水流、海域、城市土地以及森林、山岭等都属于国家所有,这些财产只能作为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属于国家专有。那么国家所有权的客体范围?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国家所有权的客体,是指国家所有权的对象。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包括
(一)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
(二)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三)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四)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五)无线电频谱属于国家所有。
(六)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七)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和油气管道等基础设施,依照法律规定为国家所有的,属于国家所有。
这些财产有的只能作为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即为国家专有,而不能成为集体组织或公民个人财产所有权的客体,如矿藏、水流、军事设施等。可见,相对于集体组织财产所有权和公民个人财产所有权而言,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具有广泛性。
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具有广泛性,包括土地、矿藏、水流、海域、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无线电频谱资源,文物,国防资产,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和油气管道等基础设施等。其中,有些财产是专属于国家所有的,如矿藏、水流、海域、城市的土地、国防资产、无线电频谱资源等。
国家作为所有权人行使所有权,需要有一定的意思形成和表示机制。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
国家对全民所有制财产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其权利主体是代表全体人民利益和意志的国家。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和个人,都不能与国家分享所有权。其客体具有无限广泛性,某些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重要财产,如矿藏、水流、军事设施等,只能为国家专有。一切全民所有制财产,不管是由国家直接占有,或是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个人占有,都是国家所有权的统一的客体。
综上所述,属于国家专有的财产,国家对其享有所有权,任何人不得侵犯。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国家所有权的客体范围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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