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哪些条款
导读:
很多人对居住权不了解,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那么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哪些条款?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居住权合同的主要条款有: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的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八十九条居住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八百九十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第八百九十一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八百九十二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百九十三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规定,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哪些条款的相关知识,居住权合同需要包含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以及居住的相关约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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