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物权法 > 所有权 > 财产所有权 > 什么叫做剩余财产分配

什么叫做剩余财产分配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6 14:23:06 人浏览

导读:

公司宣告破产或者解解散之后,会清算财产,确认公司现有的财产以及债权,然后偿还给债务人,全部债务清偿之后,剩下的就属于剩余财产。那么什么叫做剩余财产分配?下面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些相关知识吧。

  公司宣告破产或者解解散之后,会清算财产,确认公司现有的财产以及债权,然后偿还给债务人,全部债务清偿之后,剩下的就属于剩余财产。那么什么叫做剩余财产分配?下面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些相关知识吧。

  一、什么叫做剩余财产分配

  剩余财产分配是合营企业解散清算总程序中的一个步骤。一般情况下,需首先用财产变现所得支付清算费用,然后根据确定的债务清偿顺序依次清偿债务,债务清偿后,如尚有剩余财产,可按合资合同、章程、协议的规定处理,也可按合营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什么叫做剩余财产分配

  二、分配剩余财产的标准顺序

  (一)公司清算中,股东平等原则仍然为剩余财产分配时必须坚持的原则。如果公司仅仅发行有普通股,剩余财产分配较为容易,即用公司发行股份总数去除剩余财产总额,然后乘以某股东持股数量,即为该股东所分得的剩余财产。

  (二)但是在公司既发行有普通股,又发行有优先股时,应先向优先股股东分配剩余财产,然后再向普通股股东分配。此为股东平等原则所许,亦合于意思自治原则,但为周全计,公司章程应当对优先股股东优越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剩余财产的权利进行明确规定。我国国家体制改革委员会于1992年发布的《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第102条第2款曾经规定,按优先股股份面值对优先股分配,如不能足额偿还优先股股金时,按各优先股股东所持比例分配。依学者见解,公司也可以通过公司章程,对优先股股东分配剩余财产的数量作出规定,例如某一固定的金额,或者优先股股票面额的一定百分比。在优先股股东依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分得公司剩余财产之后,余下财产在普通股股东之间,按照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三、分配剩余财产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分配剩余财产必须要按照既定的顺序进行,对于任何的已经设立成功的公司,若是由于管理者做出的决策不恰当等原因导致的公司破产,此时除了偿还债务和分配这些剩余的财产外,公司并不能开展其他的活动。

  (二)《民法典》第七十二条,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

  (三)《民法典》第九十五条,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终止时,不得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剩余财产。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权力机构的决议用于公益目的;无法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的,由主管机关主持转给宗旨相同或者相近的法人,并向社会公告。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对“什么叫做剩余财产分配”的相关介绍。通过上述介绍可以知道合营企业解散清算程序中的一个步骤包括了剩余财产分配,债务清偿后的剩余财产,可以进行剩余财产分配。可如果还有其他相关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快车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详细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