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构成要件
导读:
返还原物请求权顾名思义,是指权利人可以请求无权占有其物的当事人返还该物的权利,如不当得利人的权利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所得利益,更多关于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构成要件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编辑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权利人为物权人。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的主体应为失去占有的所有权人、他物权人及其他依法享有权利的人。至于占有人,无论其是否为有权占有,均应依据占有请求权行使权利,而不能依返还原物请求权行使权利。
(二)须有他人无权占有动产或不动产的事实。无权占有,指没有法律根据、没有合法原因的占有。一般包括两种情形:其一,占有人从占有之始就没有法律根据,如占有人占有的物是他人的盗窃物。其二,占有之始本来有法律根据,但是后来该根据消灭,如租赁他人的物,已经超过约定的期限而不返还。
(三)相对人须为现在的无权占有人。所谓现在占有该物之人,是指现在仍事实上管领其物但无正当权源的人。曾经占有该物但现在没有事实上管领其物之人,即使所有人的占有关系因其人的行为而丧失,所有人也仅仅在此项行为具备侵权行为要件时,向该人请求损害赔偿,而不能对其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
对于合法占有的物品或是财产是依法受到保护的,当受到外界侵害的时候,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来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提出主张返还原物请求权。当事人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或者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的请求。
如果属于债权,自然应当适用诉讼时效。如果属于物权则不涉及诉讼时效问题。
因此,所有权和其所派生的所有物返还请求权同呼吸共命运,只要所有权还在,所有物返还请求权就不会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一)物权返还请求权,旨在保护所有权,以所有权人为请求权主体,而占有物返还请求权旨在保护占有,以占有人为请求权主体。
(二)物权返还请求权以无权占有为要件,而占有物返还请求权以占有物被侵夺为要件。
(三)物权返还请求权,在诉讼上行使时,原则上用一般诉讼程序,而占有物返还请求权,保护贵在迅速,其程序力求简便,故其大都适用简易程序。
(四)物权返还请求权原则上不适用消灭时效(包括诉讼时效),或适用长期消灭时效,占有保护请求权不仅适用消灭时效,而且适用短期消灭时效,通常为一年。
(五)因物权返还请求权属于终局、确定性保护的请求权,主张此项请求权通常较占有物返还请求权更为有力,但占有物返还请求权与所有人之物上请求权的目的与效力不同。就举证责任而言,主张占有物返还保护请求权较为有利。
综上所述,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构成要件包括他人无权占有物的事实,以及存在权利人和无权占有人,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编辑为你整理的关于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构成要件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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