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确权流程及资料
导读:
因为农村的土地是集体所有,在最开始的时候是按照家里的人口进行分房,有很多农民在老房子里住了很多年都没有进行确权,所以国家政策要求所有农民都要对自己的宅基地进行确权,这主要是为了保护农民们的所有权不受侵害,那么农村宅基地确权流程及资料到底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基于本集体经济组织(行政村或生产队)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需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具有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功能,一般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村民个人财产,可以依法继承。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1、农村村民因结婚等原因(包括男到女家落户),原有宅基地不能解决住房确需分户的;
2、实施村镇规划或旧村镇改造,需要调整搬迁的;
3、因国家、集体建设项目占用原宅基地需要搬迁的;
4、离退休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工、军人等,原籍落户定居,农村确无住房的。
(1)申报
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
(2)权属调查
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
(3)审核与公告
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地址、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范围等。
(4)审批
(5)登记注册
(6)颁发土地证
(1)土地登记申请书(国土部门印发,土地使用权人填写并签章);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户主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中所有家庭成员复印件);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初始登记提供土地批复、宅基地审批表,换发证书提供原土地使用证,涉及转让(买卖)、继承(原权利人死亡)、赠与、置换(互换),户主更名、原土地证户主名称有误更正、争议纠纷已调处等原因发生的变更登记以及丢失补证还应提供下列土地权属来源的证明材料;
(4)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综上所述,农村的土地并不是农民的个人财产,但是在土地上建立的房屋归属于农民,农民可以对土地上的房屋进行确权,并且农村的宅基地在一般情况下是不能继承的,所以这种权利只是一种使用权,农民在确权的过程中也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并提交完整的资料。以上就是“农村宅基地确权流程及资料”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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