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x诉冯x山宅基地使用权纠纷一案
导读:
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00)海南民终字第423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王x,女,汉族,x年出生,xx县人,在xx县土产公司工作,住xx县城科技路。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冯x山,男,汉族,x年出生,xx县人,xx县土产公司职工,住xx县科技里x号。
原审第三人陈x,男,汉族,x出生,xx县xx镇人,个体运输户,住xx县城科技里xx号北面房屋。
上诉人王x因宅基地侵权纠纷一案,不服xx县人民法院(2000)屯民初字第1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判决认为,原告王x于一九八五年以个人名义购买的宅基地,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一九九二年经法院判决离婚尚未对该地进行分割。被告冯x山未经原告同意而擅自出卖夫妻共有的宅基地给第三人陈x,其买卖关系无效,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因而原告请求归还其宅基地有理。但第三人已在该地上建房屋及附属设施,第三人要返还该地给原告对第三人造成损失极大。而当时以二万元的价钱转让该地也比较合理。为了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可适当给原告赔偿经济损失。故依照《民法通则》第57条第3项、第117条第2款、第134条第7项规定判决:一、被告冯x山在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偿付转卖宅基地款人民币1万元给原告王x。二、该宅基地归第三人陈x使用,并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里办理完善土地使用证书。案件受理费262元,其他费用161元由被告负担。宣判后,王x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称:一九八五年三月二十日以上诉人名义购买的宅基地,xx县人民法院以(1992)屯民字第16号民事判决,将一部分土地判归上诉人所有。但被上诉人擅自将该地转卖给陈x,其行为侵犯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故请求撤销原判,判决被上诉人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恢复原状。被上诉人冯x山经本院传票传唤未到庭,也未提出答辩。第三人陈x述称:我是与被上诉人父子购买的宅基地,上诉人要求返还宅基地,那么上诉人应赔偿我的经济损失,然后我才同意返还该地给上诉人。
本院经审查认为,争执地位于xx县城科技里xx号房屋的北边,宽4.1米,长约19.80米。该地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均未取得合法的使用权。被上诉人于一九九七年私下将该地转让给陈x,其转行为是无效的。上诉人主张被上诉人将该地转让给陈x,而该地应归她所有,所以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但上诉人没有提供对争执地拥有使用权的证据,因此上诉人主张要求返还宅基地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上诉人称一九九二年离婚时xx县法院已将该地判归她所有,但该判决并没有对该地作确权的判决,本院不予确认。双方所争执的宅基地最终由谁使用应由当地政府部门作出确权才能确定,不属于法院管辖范围,故对上诉人的起诉,应予以驳回。原审对争执地未经政府作出确权,就判决被上诉人偿付转卖宅基地款1万元给上诉人,同时又判决该宅基地归第三人陈x使用,这就确认了被上诉人将该地转让给陈x具有合法性,这判决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应予撤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三)项、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海南省xx县人民法院(2000)屯民初字第18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王x的起诉。一审案件受理费262元,其他费用161元以及二审案件受理费262元,由上诉人王x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韩x
代理审判员李x
二000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王x
引用法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我国的土地都是归国家所有的,农村的宅基地是不能进行买卖的,因为农村的土地是归集体所有的,如果乡邻之间就宅基地产生纠纷的,那么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处理的方法都有哪些呢
核心内容: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怎么处理?针对土地改革前的旧契约不能作为土地权属的依据。公民、法人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法律会保护。法律快车编辑编辑为您详细介绍,仅
案情:??原告甲与被告乙的宅院南北相邻。2001年8月份,被告方建房时将新建房屋的根基20厘米建到原告的宅基上,原告以此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停止侵权,恢复原
我国农村地区的土地是不能私自出售买卖的,但是享有建造房屋以及使用居住的权利。那么宅基地使用权怎么申请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宅基地使用权怎么申请:农村村民
买卖使用权房屋的法定条件是:当事人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房屋买卖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房屋买卖关系的成立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
以交付租赁物为租赁合同成立需要符合的条件是:租赁双方应当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应当自愿真实;房屋租赁合同内容应当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房屋租赁关系的成立
物业由县级以上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界定管理。对于物业服务企业存在的较大问题,业主可以向当地房管局的物业管理科进行投诉,该科主要负责受理业主委员会或开发商的投诉
房产被保全后,最长需要三年的时间进行解除。三年到期需要继续采取续保措施的,应在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及时安排续保;三年到期未采取续封或续冻措施的
无权处分的无效合同,其法律后果是:第三人未经当事人的授权用其名义签订合同进行物权处分,合同对当事人不发生法律效力,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使用其名义的第三人承担。
不动产进行登记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房屋买卖合同、购房发票、房屋初始登记证、房屋平面图、申请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房屋契税完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