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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正风清求公道 为民司法写真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10 16:51:09 人浏览

导读:

近年来,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在县委领导,县人大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为大局服务,倾心为人民司法,积极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创造性地提出了建设“
近年来,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在县委领导,县人大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为大局服务,倾心为人民司法,积极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创造性地提出了建设“学习型法院、和谐法院、最公道法院”的奋斗目标。在院党组的正解领导下,全体干警团结一致,戮力同心,务实进取,创造出了骄人的业绩,开创了崭新的局面,赢得了一系列荣誉。

三年来,该院先后有97人次受到最高法院和省市县各级各类表彰,其中有5人次获省级以上奖励,3人次荣立二等功,9人次荣立三等功,61人次获嘉奖。有执行局局长王少彬被最高院评为“全国执行工作先进个人”;法警大队大队长兼政委冯虹被评为“全国优秀司法警察”;副院长范晏齐被省高院评为“全省优秀法官”和“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简民庭副庭长龚丽曼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调解能手”。

2006年,案件质量评查名列全省第4名。

2007年,司法绩效综合考核获评全省优秀单位,队伍形象测评名列全省第12名;立案庭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涉诉信访文明窗口。调解工作经验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2008年,在全省法院司法状况考评中获评优秀单位,排名居全省第4位,队伍形象测评排名全省第7名;被省高院评为全省“审判庭标准化建设先进单位”和“人民法庭标准化建设先进单位”;立案庭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涉诉信访文明窗口;在全市“五个一流工程”创建评比中,名列第2名,被市中院评为“先进法院”;新闻宣传工作获全市先进,执行工作综合考评名列全市第1。

2009年,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系统清积工作先进单位;司法状况考评位居全市第1。实施“五个一流工程”获评全市第1;被市中院评为“先进法院”;执行工作连续两年综合考评位列全市第1名;审判管理工作经验在全市法院院长会上作典型发言,执行工作经验获得省高院的肯定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信息宣传工作在数量与质量上都取得重大突破,《人民法院报》、《中国审判》等中央级刊物多次专版报道该院的工作。

率先垂范,建设团结务实的领导班子

“我们法院是一个单位,更是一个集体,百几十人的队伍如何组织、如何管理,关乎审判执行工作的开展,关乎法院的兴衰荣辱,关乎百姓的切身利益。要带好这支队伍,抓好审判执行工作,关键在我们领导班子。”该院院长覃红卫在履新上任后的第一次班子会议上这样说道。

近年来,该院在班子建设上坚持“内抓管理、外树形象、立足本职、取信于民”的总体思路,牢固树立全院一盘棋的思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分工不分家,在全院上下形成了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良好局面。

一是讲团结。班子成员之间感情上和谐、心理上相容、工作上互助,形成了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一整套民主制度。凡涉及全院总体工作部署、工作方针制定及重大举措出台前,都经院党组集体讨论、共同研究后才定音,从不搞独断专行。在日常工作中,班子成员既有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又能做到分工不分家,搞好团结协作。班子还定有这样一条规矩: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二是讲学习。院党组把抓好班子成员学习放在干部教育培训的首要位置,把学习成果作为考察班子成员是否合格的一项硬指标。为确保学习质量,领导班子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组织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积极参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努力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经常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切实提高班子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为全院干警做出了表率。班子成员带头开展调研,主动深入审判执行一线,走访基层干部、律师及当事人,积极撰写调研论文。三年来,班子成员在《人民法院报》、《中国审判》、《中国法院网》、《湖南法学》、《湖南审判研究》等刊物上发表论文10余篇。三是讲务实。院党组把作风硬不硬、政绩实不实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首要考评内容,并明确要求每位班子成员必须下基层。三年来,班子成员平均每月就要下一趟基层,到企业、到法庭、到帮扶点村、到当事人家里,充分了解社情民意,并从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最急、最盼的问题入手,将工作做的实实在在、真真切切。四是讲廉洁。古人云:“欲影正者端其来,欲下廉者先其身。”该院班子成员牢记这一古训,并达成共识:要想说话有人听,办事有人应,就必须率先垂范、身体力行。他们明确提出,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做公正司法、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表率。三年以来,院领导班子成员未发生一起因违纪被群众投诉、被纪委调查的事件。

廉洁司法,打造公正为民的法官队伍

创建最公道法院,队伍建设是根本,司法廉洁是关键。该院围绕建设一支公正司法、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法官队伍,着力在司法作风、队伍建设等方面下好功夫,全面加强法院自身建设,树立法院良好形象。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出台并逐年完善《桃源县人民法院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全面实行精细化管理,明确各庭室和干警每季度、每年度的工作职责、目标与任务。成立岗位责任制考评工作小组,每季度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庭室进行考评打分,并予以讲评通报。严格兑现奖惩,将考评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并作为评优评先、晋职晋升的重要依据。出台《财务管理办法》、《信息宣传、网站管理考核办法》、《档案管理办法》、《廉政保证金管理办法》、《书记员管理办法》等系列规章制度,每年编印一辑《法官必读》,大力推行以制度立院、以制度管人,努力构建长效机制。二是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全面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规范庭审秩序,严肃财经纪律,落实规章制度,坚持廉洁司法。开展“法官人民性”的讨论,撰写、交流心得体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发放禁令提示卡,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省委政法委“六个严禁”和市委政法委“十条禁令”。公开举报电话,公示规章禁令,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形象监督员座谈会,回访案件当事人,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三年来没有发生违法犯罪情况。三是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出台《关于中层骨干管理的有关规定》,推行干部管理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公开选拔14名中层骨干后备干部,目前已有12人被起用。注重培养干警一线工作经验,三年来共公开招录14名新干警,全部下基层法庭锻炼。鼓励青年干警参加全国司法考试,三年来先后有12名干警顺利过关。积极组织参与培训活动,先后有6名初任法官参加省高院的任职培训,2名副院长参加全省法院院长培训,2名青年干部参加县委党校培训。组织全院干警计算机水平测试,培养干警现代技术操作技能。四是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承办全省法院“桃花源杯·破产法理论与实践”征文活动,积极组织干警开展调研,撰写论文。参加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有24篇优秀论文或在中央、省级刊物上发表,或入选学术论坛论文集。鼓励干警发挥自身特长,有9件书画作品在“全省政法系统第18届书画诗词摄影作品展”征集活动中展出并获奖。编辑出版《法官文集》,真实录载法院工作成果与典型经验,充分展现法官的良好面貌与风采。关心离退休干部生活,积极组织老年门球赛,在全市法院系统中屡创佳绩。[page]

能动司法,服务稳定发展的社会大局

为救活桃花源商业步行街,保障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大局的稳定,该院充分适用新破产法,指导管理人继续履行相关建筑施工合同和商品房预售合同,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目前步行街主体及附属工程全部竣工,并已交付328套住宅和门面,部分门面已喜庆开张营业。

近年来,该院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开展审判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效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2008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127件,审(执结)2028件,结案率达95.34%;2009年共受理案件2286件,审(执)结2194件,结案率为95.98%。

一是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参与打黑除恶、禁毒、禁赌等专项斗争,优化社会环境,增强人民群众的社会安全感。2008、2009年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505件,判处罪犯750人。成功审结了龚茂亚等13人的涉黑大案、彭某等13人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兰某等11人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等大要案件。二是妥善处理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充分发挥调节职能,积极开展民商事审判工作,两年来共审结民商事案件2778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以息诉止争、化解矛盾为目标,将调解工作贯穿于诉前、诉中的执行的全过程,年均调解撤诉率逾65%,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率达到75%以上。加强金融审判工作,归口审理全县金融纠纷案件,为信用联社、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收回资金357万元。三是坚持监督支持并重,努力促进依法行政。两年新收行政案件15件,审结15件。加大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执行力度,维护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受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92件,执结192件,执结率达100%。四是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全力维护胜诉权益。积极构建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努力化解执行难问题。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协助执行网络,借助县委、人大支持,在全县范围内构建执行工作联动格局。建立特殊主体涉法评价机制,督促单位、个人积极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建立信用惩戒平台,积极参与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建立多元化执行救助机制,三年共发放执行救助资金近60万元。深入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行动,在2009年清积工作中,57件有财产可供执行和41件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积案全部执结。积极推行和解执行,仅2009年以和解方式结案就达270件,和解率96.4%。五是妥处涉法涉诉信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畅通信访渠道,建立健全涉诉信访长效机制,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加强信访接待工作,委派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专门负责日常信访工作。严格信访接待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轮流接访等制度,耐心答复群众,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对信访时间长、难度大的上访案件逐案梳理排查,建立台账,确定专人,明确责任,限期化解。在县委、人大的支持下,有多件信访积案成功化解,如缠访多年的理公港刘某购销合同纠纷案、观音寺周某物权确认纠纷案等,一批老上访户得以息诉罢访。

民本司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公道,就是追求司法的公正、和谐、高效、廉洁。我们提出的最公道法院的奋斗目标,要以民生司法为基础,要以人民群众的满意为标准。只有老百姓说好,才是真正的好。”院长覃红卫在全院大会上阐述“最公道法院”时如是说。

2008年12月,桃源县漳江镇国丰毛织厂的老板陈某因债务缠身也一夜之间“人间蒸发”,157名农民工几个月的工资没有着落,而临近春节,农民工集体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及时立案受理,南下广东,找到陈某,送达支付令。但陈某未能按支付令的要求履行,法院依法强制变卖毛纺厂的机械设备和办公用品。在短短的一个月内,将157名农民工的162879元工资款全部执行到位,民工们深受感动,向法院送来了“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锦旗。

该院紧紧围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采取多种措施,大力推行民生司法,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建立便民诉讼网络,在各乡镇设立审判执行工作联络站;深入田间、山村开展巡回审判,将此纳入基层法庭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推行午间法庭、假日法庭、田间法庭,着力减轻远道群众诉累;发放便民联系卡、温馨提示卡、《诉讼指南》,上网发布诉讼须知,着力方便群众诉讼;创设简易民事审判庭,实行繁简分流,构筑简易民事案件的快速处理机制;走访案件当事人,慰问特殊群体;加强司法救助工作,积极落实司法救助政策,三年共减、免、缓诉讼费用52万余元。

阳光司法,提升审执案件的司法绩效

该院坚持把案件质量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生命线,紧紧围绕“案件质效年”主题,进一步强化审判管理,强化质量意识,推行司法公开,有效提升案件质量与司法绩效。

一是规范文书制作。制定出台《诉讼文书制作技术规范》、《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实施办法》、《关于做好法律文书送达工作的若干规定》、《关于防范消积执行行为的规定》等规章制度,严格规范程序操作,规范文书制作与送达。二是加强培训指导。每年一季度定期对书记员、评查员、统计员进行业务培训。审管办经常下到各业务庭室进行指导,并实行专职评查员与庭室结对子。完善审委会制度,加强业务指导,重点对疑难、复杂、重大案件进行指导。二审改发案件一律提交审委会讨论研究。三是健全激励机制。修订《审判工作突出贡献奖奖励办法》,新出台《超办案奖励制度》,对积极审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庭室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在评优评先时予以优先考虑,鼓励干警多办案、快办案、办大案、办复杂疑难案件,着力提高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四是狠抓质量评查。继续推行“一案三评、层级把关”制度,即案件承办人自查、庭评查员初查、审管办专职评查员复评。每季度对全院案件质量及司法绩效进行通报讲评,分析评查中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并责令限期整改,严格兑现奖惩。五是推行阳光司法。严格依法公开开庭信息,及时在法院网站、宣传栏、电子显示屏上发布开庭公告。积极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制度。除法律规定或涉及个人隐私不能公开的,生效裁判文书逐步实现全部对外公布,主动接受各界的监督与“挑刺”。实行工作通报制度,定期召开座谈会,及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形象监督员汇报法院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page]

创新管理,建设现代科技的工作环境

三年来,该院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厉行节约,创新管理,全面加强法院自身建设,有力地改善工作条件和办公环境。

一是夯实基础设施。2006年以来,完成了审判综合大楼和桃花源、漆河、陬溪法庭的建设,总投资700多万元,法院的基础设施条件得以明显改善。被省高院评为全省“审判庭标准化建设先进单位”和“人民法庭标准化建设先进单位”。二是推进网络信息化。开通法院局域网,将三级专网延伸至各基层法庭,启用远程电子签章系统,实行网上立案、网上审批,全面推进信息网络在审判管理中的广泛应用。安装电子监控系统和安全报警系统,有效规范庭审作风。依托中国法院网,建设互联网网站,搭建信息公开、审判研讨、便民诉讼、对外宣传的良好平台。三是加强政务管理。每年修订出台《财务管理办法》,加强财务管理,取消收费任务,严格执行《诉讼费收取办法》,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拉赞助,财务审计没有出现被查处的问题。全面实行物业管理,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启用电子监控和安全报警系统,确保院落安全,多年来无责任事故发生。出台《警车管理办法》,开展警车整治专项行动,严格警车管理。制定《保密管理办法》,强化保密安全教育,增强保密责任意识,注重对重点部位的保密监管和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出台《档案管理制度》,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范围,规范案件卷宗归档,全面加强档案的管理、收集和整理工作,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

今年来,桃源法院及早部署,科学谋划,提出抓好四项重点工作:一是围绕司法职能,狠抓审判执行;二是围绕司法公正,狠抓审判管理;三是围绕司法为民,狠抓便民利民;四是围绕司法公信,狠抓司法作风。

司法公正之路,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全体干警正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坚定的信心,同舟共济,务实奋进,努力争创全省优秀法院,朝着最公道法院的目标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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