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导读:
物权是指直接支配物并排除他人非法干涉的权利。
物权的本质作用:定纷止争,物尽其用。
法律特征:
1、物权在整个法律制度中,具有核心性。物权关系是最基本的民事法律关系,是所有其他民事法律关系的出发点和归属。在宪法、民法、刑法中,都会涉及所有权、物权制度,所以所有权具有核心性,是整个经济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础。
2、物权的支配性。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物且无须借助他人行为就能行使自己权利或实现自己权利的一种民事权利。
3、物权是直接支配特定的、独立的物的权利,是不依赖于义务人义务的履行而实现的权利。
4、物权具有利益性,这种利益得到了国家强制力的保护,所以物权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利益,是一种人与人之间因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而发生的利益关系。
5、物的弹力性。作为物权权能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能与最终的支配权及抽象的所有权是可以进行分离的。例如:农村承包经营权即是将所有权与所有权的权能相分离,让集体享有所有权,让农民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解决了农民生产积极性的问题。
6、物权是排他性权利,其客体必须是个别的、单独的、客观的存在的,且物权具有排他性、独立性。
7、物权是对世权。即世界上除了物权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都承担了一种法律上的义务,即必须尊重物权人对其物直接支配并排除他人非法干涉的权利。
8、物权是绝对权。物权人可以绝对的按照自己的意愿,在不违反法律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来支配自己所有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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