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外援助项目招标委员会通告2004年第4号
导读:
商务部对外援助项目招标委员会于2004年2月18日举行了2004年第4次例会。现将会议情况和决议通告如下:
一、研究了援刚果(金)恩塞莱旱作物示范区项目施工任务的招标方式。招标委员会决定采取有限邀请招标方式,邀请中国山东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河北省水利工程局、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和中国电力技术进出口公司等4家企业参加该项目施工任务投标。有关发送招标文件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研究了援土库曼斯坦电信网改造项目实施任务的招标方式。招标委员会决定将该项目议标交由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承担。
三、研究了援尼泊尔综合技术学校项目施工任务的招标方式。鉴于中国黑龙江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承建的援孟加拉卡洛多瓦公路桥项目于2001年被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对外援助项目奖惩评审委员会授予“对外援助成套项目优质施工奖”,根据《对外援助项目奖惩办法》((1999)外经贸援发第188号)的有关规定并报经部领导批准,招标委员会2004年第4次例会决定将援尼泊尔综合技术学校项目施工任务作为奖励项目议标交由中国黑龙江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承担。
出席:
王汉江 刘少春(王润生委派)
李文明 王颖琦(吴喜林委派)
杨瑞金(吴钢委派) 马宪生(刁春和委派)
列席:
樊京喜(监察局)
俞子荣、张玲玉、白春晖
夏云贵、谢先木、曾花城、鲁军、陈红宇
商务部对外援助项目招标委员会
二○○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发布部门:商务部对外援助项目招标委员会发布文号:通告[2004]第9号商务部对外援助项目招标委员会于2004年3月31日举行了2004年第9次例会。现将会议情况
发布部门:商务部对外援助项目招标委员会发布文号:通告[2004]第6号商务部对外援助项目招标委员会于2004年3月4日举行了2004年第6次例会。现将会议情况和
买卖使用权房屋的法定条件是:当事人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房屋买卖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房屋买卖关系的成立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
以交付租赁物为租赁合同成立需要符合的条件是:租赁双方应当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应当自愿真实;房屋租赁合同内容应当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房屋租赁关系的成立
物业由县级以上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界定管理。对于物业服务企业存在的较大问题,业主可以向当地房管局的物业管理科进行投诉,该科主要负责受理业主委员会或开发商的投诉
房产被保全后,最长需要三年的时间进行解除。三年到期需要继续采取续保措施的,应在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及时安排续保;三年到期未采取续封或续冻措施的
无权处分的无效合同,其法律后果是:第三人未经当事人的授权用其名义签订合同进行物权处分,合同对当事人不发生法律效力,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使用其名义的第三人承担。
不动产进行登记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房屋买卖合同、购房发票、房屋初始登记证、房屋平面图、申请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房屋契税完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