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物权法 > 物权动态 > 安徽出台政策扶持大学生创业

安徽出台政策扶持大学生创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1-08 16:18:08 人浏览

导读:

记者日前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出台《关于推进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意见》,将在2011年底建成30家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力争3年内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2000人以上,创业成功率达30%以上,带动就业10000人。据了解,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须为毕业两年内并

记者日前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出台《关于推进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意见》,将在2011年底建成30家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力争3年内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2000人以上,创业成功率达30%以上,带动就业10000人。

据了解,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须为毕业两年内并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创业实体须由高校毕业生 (含团队)独立创办或占有50%以上股份,并负责主要经营管理。创业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产业发展导向,创业者需有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创业风险的能力。

为解决大学生创业起步困难的问题,孵化基地创业服务中心将提供免费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代理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享受不超过10万元贷款额度的财政贴息扶持;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人数和经营项目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为50万元左右。

为鼓励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入驻基地创业将给予2000元/人的一次性补助;对创业实体吸纳安置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500元/人的一次性补助。其中,对吸纳就业援助对象的,按2000元/人给予一次性补助,并按规定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创业实体相应的社保补贴。

据悉,我省将定期开展年度考核,不达标的孵化基地,将取消对其命名和授牌。对发展态势良好的孵化基地和优秀的创业者,将予以表彰。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