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到底是被谁推倒的?
导读:
呼和浩特一居民住宅夜间被推倒,房子主人却并不知情,随后为此事奔走维权,却屡屡遭遇“无可奉告”的尴尬,或是相关责任人玩起“失踪”的把戏。这是《北方新报》近日刊发的一条消息。
虽然诸如《宪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与《物权法》等很多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每一位公民拥有合法的土地房屋财产权利,如要进行这种民事权利交换的交换,也应当坚持平等、自愿、有偿,房权同地权一致等原则。然而很大程度上,这些法律条文并没有转化为我们头脑中的法律意识,以及尊重他人物权的意识规范。
换一句话说,一切法律如同白纸。而这一切的根源,或多或少和过度偏向的市场化快速推进与权力交易频繁不无关系,从而这些“风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的民居毫无征兆地倒下,老百姓的很多权利被忽视或漠视。
在城市建设往纵深推进的同时,公民财产安全的保障程度如何,直接体现一个地区或城市的综合发展前景。一句话,希望每一栋民宅的“非正常”倒下,我们都应当维权到底,决不该妥协,也因此而坚持不懈去寻得更多的“权利意识坚守”与普遍的民意支持,强大法律意识并且拿起法律的武器进行维权。让侵犯公民财产权利的相关责任方或当事者,为自己一贯丑陋表演——“无可奉告”与“失踪把戏”——而感到畏惧,才能营建一个真正确保公民财产安全的和谐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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