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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台裂缝该由谁来鉴定 业主与开发商因选择检测机构陷入僵局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10 19:56:43 人浏览

导读:

阳台裂缝该由谁来鉴定业主与开发商因选择检测机构陷入僵局南方都市报事件:乔迁新居本是喜事,可家住宝安阳光海湾花园的陈经高先生却“杯具”了。入伙后房屋屡出问题,最闹心的是阳台上长达3米的裂缝,2次修补后依然健在。为房屋质量问题,他从去年开始多次奔波,却
阳台裂缝该由谁来鉴定 业主与开发商因选择检测机构陷入僵局 南方都市报

  事件:乔迁新居本是喜事,可家住宝安阳光海湾花园的陈经高先生却“杯具”了。入伙后房屋屡出问题,最闹心的是阳台上长达3米的裂缝,2次修补后依然健在。为房屋质量问题,他从去年开始多次奔波,却仍没讨到满意的说法。

  记者跑腿:前日,据陈先生介绍,他在深圳打拼多年,省吃俭用买了这套房,没想到却遇“房脆脆”。去年初刚入伙,他就发现阳台墙面出现3米长的裂缝,后经开发商2次整修也未修好。因质疑房屋质量,他几次要求开发商金荣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房屋质量进行检测,却遭拒绝。

  金荣泰公司工作人员杨先生称,裂缝是常见的技术瑕疵,房子肯定不存在质量问题,所有的检测程序都合法,况且公司目前也同意了对方的检测要求,不知道陈先生为何不依不饶。陈先生解释,之所以斤斤计较,是因开发商只同意检测阳台,不同意检测整个房屋。他对对方提供的检测机构也不满意,要求由深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进行检测,但对方不买账,于是陷入僵局。

  结果:据宝安区建设局介绍,原建设单位已委托原设计单位对该结构进行复核,结果是房屋结构安全,出现裂缝是后期施工养护不足。二次维修后再次出现裂缝,业主要求第三方检测鉴定机构对房屋质量进行检测,但与建设单位没有达成协议。去年5月,业主发函要求退房,该投诉不归建设局处理。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建国认为,根据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第二十九条约定,双方对房屋质量发生争议时,可以经过协商,共同委托双方认同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如果协商不成,根据举证责任,买方依据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可以单方委托政府指定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以此作为起诉、主张权利的证据。

  南都见习记者 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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