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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购令”不能侵犯外来工居住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09 08:32:17 人浏览

导读:

近年来,全国房价飙升,广大中低收入群体谈房色变,要么苦等兴叹,要么沦为房奴,民怨沸腾。为此,中央顺应民意调控房价,连续出台多项抑制性政策,但效果甚微,以至今年初出台了更为严厉的调控措施--国八条。随后,北京、上海、广州、南京等地纷纷出台限购令,持续多

  近年来,全国房价飙升,广大中低收入群体谈房色变,要么苦等兴叹,要么沦为房奴,民怨沸腾。为此,中央顺应民意调控房价,连续出台多项抑制性政策,但效果甚微,以至今年初出台了更为严厉的调控措施--"国八条"。随后,北京上海广州南京等地纷纷出台"限购令",持续多年气焰嚣张的房地产市场终于有所抑制。这是一个好的趋势,只要坚持下去,房价回归理性便有希望。

  应该明确,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剑锋指向应该和必须是:投机投资,炒房客,囤房族,是他们操纵和搅乱了房地产市场,飙升了房价。如果偏离这个目标,势必犯方向错误,伤及百姓的合法权益。事实上,这种情况已经发生。譬如,北京的"限购令"就是个典型。他们要求外来人员非得提供连续5年(含)以上社保证明或纳税证明,才能购买1套房。

  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购房是对的,否则,外地"炒房客"就会进来"兴风作浪"。但是,如同不能把孩子和洗澡水一起泼掉和因噎废食的道理一样,不能因为要打击外地"炒房客",就连外来工的合理合法正当的购房需求也限制掉了!且撇开户籍歧视问题不讲,北京有近千万农民工,他们拼死拼活地为那里的经济发展繁荣流汗流血,为市民吃喝拉撒效命服务,却不予考虑他们的栖身安居问题,于心何忍?岂有此理?连续5年(含)以上社保证明,就是要起码连续工作5年以上,才能有购置容身之地的资格,这对于急需购房避风遮雨的人来说,无疑太漫长难熬,无异于变相驱赶外来工。为什么就不想想呢,如果千千万万农民工因不堪歧视而愤然离去,你北京还能运转起来吗?

  一个农民工即使已经在京城拼命奉献了4个年头,也没有购买安身之所的资格。这恐怕与党的"执政为民"的理念,与"居者有其房"的民生政策,与社会和谐的人性化要求,都是格格不入的。外来工应该享受到与市民平等的待遇,享有同等的居住权利。如果要将其与外地"炒房客"作以区别,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即可,腰缠万贯的"炒房客"不可能为购买一套房子而屈尊当一年打工仔吧。近年来,社会舆论一直呼吁,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让他们享有与市民同等的权利。现在已有不少城市明文规定,凡在城市工作一年以上的(以社保证明),都可以迁入城市落户。在如此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日渐弱化的大背景下,附加苛刻的限制条款,剥夺外来工购房权,就更显得不合时宜和不够地道了。

  在这方面,南京的做法,比较人性化、合乎情理。南京的"限购令"规定,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只要能够提供1年以上(含1年)纳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就可新购1套住房。以农民工为例,只要他在南京工作并参保了1年以上,就有享受购置住房的权利。这个条件不难达到,也容易被外来工接受。

  根据中央严格调控房价的总体要求,接下来,将会有更多的城市出台"限购令"。希望各地在出台此类法规时,千万不要忽视和侵犯外来工的居住权。调控房价,不仅不能牺牲农民工的居住权,而且应该把他们纳入城市住房保障范围,让他们也享受市民"居者有其屋"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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