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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成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10 20:10:33 人浏览

导读: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等于村民。村民是村委会组织使用的概念,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则是与财产相联系的经济权益。是村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未必有分享集体财产权益的权利;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必然是村民,但是,是村民未必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成为农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等于“村民”。村民是村委会组织使用的概念,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则是与财产相联系的经济权益。是村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未必有分享集体财产权益的权利;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必然是村民,但是,是村民未必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成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通常有两种取得方式:原始取得和加入取得。

  (一)、原始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所有成员的子女。只要一出生,不论年长年幼、是男是女,没有年龄和性别要求。

  (二)、加入取得:《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6条第(五)款规定:只有承担相应义务、交纳公共积累,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大会同意,才能被接纳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取得也不是终身的,出现四种情况其资格自然消亡:一是死亡;二是己加入到另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如出嫁女等;三是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其成员资格自然消亡。四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已在其他单位供职,有稳定的工资收入并已纳入城市的社会保障,其成员资格自然消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也就是说,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享有集体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样,一旦土地被征占用后,只有具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村民,才能享受土地被征占用后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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