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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新解:婚后置业未必算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09 06:02:40 人浏览

导读:

8月13日起,《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正式实施。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婚后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没份这意味着在房产权属问题上进一步把男女双方放于平等的位置。婚姻法新解释让丈母娘们可以在任何时候放心大胆地在女儿名下购买房产,而不必担心万一离婚,房产随之

8月13日起,《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正式实施。“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婚后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没份”……这意味着在房产权属问题上进一步把男女双方放于平等的位置。

婚姻法新解释让丈母娘们可以在任何时候放心大胆地在女儿名下购买房产,而不必担心万一离婚,房产随之沦为嫁妆。同时,女性也大可不必囿于婚房多由男方筹备的传统观念,主动出击为自己添置房产的同时给婚姻加上一道保险。如此一来,如果女性的购房心态不断发酵,可以预见,未来楼市中,娘子军甚至超越男性撑起大半边天。

认贷又认房,中山房贷政策没有变化

婚姻法新司法解释一实施,一些反应迅速的城市,立刻想到了变招。比如,东莞就有银行表示,如果婚前一方买了房,算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以另一方名义购买,只要是商业贷款,无论是单方承担贷款还是夫妻双方共同承担,都属于首套房。

不过,8月16日,南都记者从中山的工、中、农、建四大国有银行获悉,在中山购房,仍然以家庭为单位认定套数,与婚姻法新的司法解释无关。

“从本月10日起,以家庭为单位,认贷又认房。婚前任何一方名下有一套房产,婚后再买就算第二套。”中行中山分行一人士说。该人士表示,须到国土部门进行房产查册。

农行中山分行一人士也表示,婚前一方拥有房产,婚后以另一方名义买房,也算第二套。“我们还没有收到相关文件,没有针对婚姻法新司法解释进行调整,还是按以前的政策执行,以家庭为单位认定套数。”该人士说。

建行中山分行一人士说,中山最新的政策是认房又认贷,以家庭为单位,所有的金融机构都一样。

“只要配偶双方没用过公积金贷款买房,现在用公积金贷款买房,都按首套房政策执行。”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人士说。也就是说,即便配偶中的一方是婚前用过公积金贷款买房,婚后用另一方的公积金贷款买房也算第二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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