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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在做担保时要注意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29 11:09:12 人浏览

导读:

有人做担保人对于拿到贷款等十分有用,但是在即将作担保人之前应该了解作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以及应该注意的事项。本文通过整理将担保人的责任,以及应该如何应对风险作如下说明,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有人做担保人对于拿到贷款等十分有用,但是在即将作担保人之前应该了解作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以及应该注意的事项。本文通过整理将担保人的责任,以及应该如何应对风险作如下说明,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二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七条: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八条: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在办理无抵押贷款的时候,贷款机构为了降低风险,会要求借款人找担保人来做担保,而且,担保人一定要符合担保条件。那么,做担保人都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眼下借钱方跑路,担保人被迫还钱的事时有发生,正因如此小编提醒各位担保人,为他人担保时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为他人担保前,应视察对方是否有还款能力、良好的还款意愿

  一些人因碍于情面,在不了解对方是否具备良好的还款意愿、是否拥有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况下,就轻易为其担保,到最后借钱方因无力还贷,自己便背上承重的负担。所以,在为他人作担保前,借钱方须仔细视察借钱方的还款能力、信用情况,然后根据自身情况,衡量是否为其作保。

  了解清楚为他人作担保需要承担哪些后果

  大家不要以为为他人担保只是一种形式,根据相关规定,在借钱方不能履行债务时,担保人要履行其债务,承担责任。所以,大家在为他人作担保前应了解清楚相关法律规定,避免到头来得不偿失。

  为他人作担保最好立下字据

  在为他人担保时,相关条款、款项支付形式等一定要以字据的形式体现,若双方发生纠纷,也不至于有理说不清。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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