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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抵款风险的防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04 14:22:1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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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内容:以房抵款,在司法实践中,因所处的环节不同、合同约定不同,表现出不同程度的复杂性,同时往往又因所涉标的较大、涉及法律关系较多,因此,所带来的法律后果很严重。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以房抵款行为的法律后风险防范问题,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如前分析,尽管从普遍意义上讲,开发商与建筑商之间的以房抵款协议,以及建筑商与买卖合同均合法有效,但不可否认,这种操作模式,也潜在着极大风险。如开发商怠于及时交付抵款房产,致使建筑商或第三人不能实现或及时实现合同目的,如开发商将抵款的房产又私自销售与他人,或者因签订了抵款协议,致使建筑商丧失或部分丧失《合同法》第286条规定的优先受偿权,或者因建筑商不完全履行建设工程合同的相关义务,致使开发商对第三人行使抗辩权等。但不可否认,相对于开发商而言,建筑商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因此,有时不得不签订相关以房抵款协议。为降低交易风险,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方面加以防范。

  1、以房抵款协议约定要明确、具体,不能太原则。实践中,发生纠纷往往就是因约定不明确,如抵款房产的位置、面积、单价、交付时间、办理产权的时间、委托办理产权的事宜、违约责任等。只有权利义务清晰、明确了,才能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以及降低建筑商的交易风险。

  2、不要过早签订以房抵款协议,不得已时,最好在工程决算后再签订协议,尽量避免因烂尾楼工程所带来的风险。

  3、及时向相关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防止开发商“一房两卖”,该防范措施同样适用于向建筑商购买抵款房产的第三人。

  4、第三人慎卖期房,尽量待工程竣工验收,至少在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方宜购买,否则,交易风险极大。

  理清抵款协议所涉及的法律关系,正确认识设立不动产物权的合同行为与不动产物权效力变动的内涵,准确认定以房抵款协议的法律效力,是司法实践中正确处理以房抵款纠纷应把握的原则。同时,合同各方当事人也应谨慎订立合同,防范交易风险,以期达到合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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